標題 癌症復健的重要須知
標籤 惡性腫瘤、復健專區
發佈日期 2022.03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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縮圖 癌症復健的重要須知
我們從彭媺涵職能治療師的文章中,了解到「什麼是癌症復健」、「復健的團隊成員」以及「癌症復健的進行與介入方式」。在這裡,想進一步探討,關於癌症復健的一些注意事項。
癌症復健要怎麼安排
癌症復健可以在術前、術後、或是在治療的任何階段介入。

手術之前,與您的主治醫師討論,是否適合轉介復健科,教導術前的簡易拉筋動作、如何正確深呼吸,和預先練習手術後怎麼躺臥、起身、和變換姿勢,以減少術後因為疼痛或臥床所引起的併發症。

手術之後,如果還在住院期間,主治醫師會視手術的複雜程度及我們恢復的狀況,適當轉介復健科團隊,通常在手術完後一天就可轉介。病人自己本身,也可以主動向醫師詢問。

出院後如果還有後續的療程要做,癌症復健最好可以與化療、放療安排在同一家醫院,因為比較容易調閱病歷,了解整體治療進程,也方便調動課程。如果不用化療和放療,只需定期追蹤回診,那可以選擇距離家或是工作地點比較近、有癌症復健專業人員的機構。以上兩種安排方式也可減少不必要的體力耗損。

剛開始安排復健課程的時候,最好要有朋友或家屬陪同,一方面幫忙記住治療師教導的運動,另一方面是,如果運動完比較疲累,也有人可以陪伴照顧。
復健完要注意什麼
通常做完癌症復健,身體會覺得比較舒服,運動完的疲累感,在休息完24小時候應該會恢復。

如果疲累感超過48小時、或是會覺得頭暈/噁心、肌肉異常痠痛等等,都必須和復健團隊討論運動處方是否需要調整。

我們常常會認為癌症治療帶來的不適感是正常的,所以總是默默承受,但其實我們可以更積極地去感覺身體的反應,哪些運動做完比較舒服,哪些做完會不舒服,然後主動與復健團隊溝通。治療期間,感受身、心、靈的平衡是最重要的,要去傾聽身體想告訴我們的訊息。
什麼情形下,不可以做癌症復健
什麼情形下,不可以做癌症復健 復健運動是證實對癌症治療的副作用有緩解的效果,但當我們有下列情形時,應暫停復健治療:
  • 靜脈內化療後的48-72小時
  • 當天覺得非常疲憊
  • 服藥或治療後有不適感
  • 傷口有發炎或感染的狀況
  • 頭暈、噁心或24-36小時內曾嘔吐或腹瀉
  • 發燒超過 38゚C
  • 心律不規則、胸痛,休息時心跳>100
  • 營養不足、缺血(血紅素低於10 g/dl)
  • 白血球低於(3000/mm3)時,會有感染的危險
  • 血小板低於(50000/mm3)
  • 抽血前不建議運動,以免影響血液檢查的數值
癌症復健在台灣醫學中還是新的領域,觀念也還不普及,未來我們期望癌症復健的發展,有更多的醫學研究去探討適合台灣人/亞洲人的復健處方,以及透過各部門間的合作去累積臨床經驗,並推廣民眾教育,讓癌友們可以拿回生命的主權,有能力改善生活品質。
在與癌症奮鬥的過程中,癌友們除了要面對各種主要治療外,還需要承受或多或少的副作用,以至於影響生活品質與獨立性。透過癌症復健,我們可以減緩、改善、和治療下列的症狀:
  • 改善肌力、肌耐力與心肺耐力、關節活動度
  • 改善與治療淋巴水腫
  • 協助我們比較容易執行日常生活的活動,比如說穿衣、做家事、走樓梯、逛街購物等等
  • 讓我們提早回到職場
  • 增加自信心和自我觀感
  • 幫助應對常見的情緒起伏,像是焦慮、心情低落及憂慮等等
  • 減緩疼痛、癌因性疲憊、和長期的副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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